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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增鮮調味品,味精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讓業內專家告訴你吧。
1、味精是一種天然的產品 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鈉。谷氨酸是組成蛋白質的20種氨基酸之一,只要食物中含有蛋白質,就含有谷氨酸。游離態的谷氨酸(谷氨酸根陰離子)普遍存在于日常食物中(如:蘑菇、海帶、西紅柿、堅果、豆類、肉類),是人體中自然代謝的一種產物。谷氨酸根刺激舌頭上味蕾的鮮味受體,使我們感到味道鮮美。鮮味高的食物很多為谷氨酸含量豐富的食物。 現代社會,味精廣泛應用于家庭及餐館烹飪,廣泛添加于各種方便食品、熟肉制品、醬油、醬料等產品中,更是雞精及各種復合調味料最基礎的原料。全球每年消費味精約300多萬噸,是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增鮮劑。 1908年,日本東京大學的化學教師池田菊苗從海帶中提取出一種叫“谷氨酸鈉”的物質。 味精由此發現并很快風行全球。迄今,人類食用味精已有100年的歷史。 2、味精是一種安全的產品 味精以玉米等谷物為原料,經微生物(谷氨酸棒桿菌)發酵,提取、中和、精制而成的谷氨酸鈉含量等于或大于99.0%,具有特殊鮮味的顆粒或粉末。關于味精是否安全的問題,發達國家及國際組織其實早有定論: •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1958年將谷氨酸鈉列為‘一般認為安全’(GRAS)的成分。這是美國可能給予食品成分的最為安全的類別,同一類別的還有辣椒、糖、醋和泡打粉。 •1960年,味精作為食品添加劑通過日本厚生省制定的《食品衛生法》。 •1987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專家聯合委員會(JECFA)確認,味精“每人可接受攝取量(ADI)”為‘無規定’的級別”,供國際標準用途,并取消了對未滿12周的嬰兒食用谷氨酸鈉的限制。這是JECFA給予食品添加劑的最好分類。 •1992年,美國醫學會聯合會科學事務局簽發決定,支持味精的安全性。 •1995年8月,美國實驗生物學學會聯合會(FASEB),一家先進的獨立科學機構,接受FDA委托進行綜合評估后簽發報告,再次確認味精的安全性。 •1991年歐洲共同體食品科學委員會確認味精為‘無ADI規定’級別。 •中國關于味精使用的規定:國家衛生部《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中,表A.3《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添加劑名單》中,谷氨酸鈉作為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的增味劑列入表中,序號14。 所以說,味精的安全性是毋庸置疑的。社會上有關味精的負面言論(如:味精吃多了掉頭發、味精加熱到120度以上生成的焦谷氨酸鈉有毒)全是毫無科學依據、以訛傳訛的謠言 3、味精是一種健康的產品 食用味精健康嗎?當然了。味精(谷氨酸鈉)對人體至少有以下好處: 增進食欲,提高人體對各種營養物質的吸收。 谷氨酸根在人體內直接參與人體組織蛋白質合成。 與血氨結合形成谷氨酰胺,解除人體代謝過程中產生的氨的毒性。 對神經系統具有改善作用。 在人體內可分解成谷氨酸、酪氨酸,有益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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