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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流動榨油機榨出花生油后,再加入調和油當花生油賣;加入花生油香精制假售假……近日,廣東省食藥監局公布了第三期《廣東省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信息》,上月因“問題花生油”事件被查處的兩家肇慶經營企業“上榜”。 上月初,央視焦點訪談報道了廣西梧州、廣東肇慶兩地農貿市場里的一些花生油生產經營單位,涉嫌制作售賣摻雜摻假“土榨花生油”。事件曝光后,廣東省食藥監局組織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問題花生油”清查行動。 記者獲悉,省食藥監局在第三期“黑名單”信息中,公布了涉事企業的處理情況。經查,肇慶市端州區益業油脂購銷部自2013年9月開始,在批發市場購買花生米,以租用流動榨油機榨取花生油的方式獲取花生油作為原料,按照調和油與花生油3∶2的重量比例,摻入從江門市溢豐油脂有限公司購進的10度調和油(棕櫚油)進行加工調制,并以“花生油”名義對外銷售。肇慶市端州區廣來糧油經營部自2014年7月開始,以花生油作為原料,然后按1∶1∶1的比例摻入從江門市溢豐油脂有限公司購進的大豆油、棕櫚油并添加花生油香精后進行加工調制,以“花生油”的名義對外銷售。經抽樣檢驗,這些“花生油”中黃曲霉毒素B1超出標準值,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廣東省食藥監公布的信息顯示,兩家企業均已被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違法行為將被公示兩年。肇慶市端州區益業油脂購銷部同時被處以24萬元罰款。 據了解,去年10月1日起,廣東省在全國率先實行食品藥品“黑名單”制度。企業或個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采取增加檢查和抽驗頻次等措施,實施重點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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