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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刪除了起草單位、保質期、貯存方法、買賣雙方的驗收規則等內容。香精產品保質期的設置是企業的行為,國家標準沒必要對此做硬性規定。 新標準(GB30616—2014)關于香食品用香精的定義為: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熱加工香味料與食品用香精輔料組成的用來起香味作用的濃縮調配混合物(只產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制品除外),它們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輔料。通常它們不直接用于消費,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食品用香精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新標準規定,應嚴格區分食品用香精和調味品,調味品是食品中的一類,一般可直接食用。食品用香精可以是調味品很小的組成部分。 實施《食品用香精》國家標準,將有利于食用香精行業的健康發展。除了有利于規范食用香精生產經營之外,對規范行政機構的執法行為也有重要的作用。新標準整合了以前的三個標準,內容更加簡潔、更加有針對性,基層執法人員在判定食用香精產品的質量時,也能夠更加方便、準確。 江蘇省昆山市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沈輝秘書長認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用香精》的實施,有利于食品用香精生產許可證的申領工作。以前,由于標準缺失、標準不完善等因素的存在,導致一些食用香精產品無明確的生產許可細則,致使這些產品不能順利生產,處于“被無證生產”的狀態。一旦執法機構大檢查,這些企業就要受到不應有的處罰。《食品用香精》國家標準實施后,食用香精產品的生產許可就有了標準依據,這將有效推動生產許可工作的開展,使食用香精產品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生產和應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用香精》對食品用的乳化香精、漿/膏狀香精、粉末香精的微生物含量均做了具體的規定:1.菌落總數/ (CFU/g或CFU/mL)。乳化香精:≤5000;漿/膏狀香精、粉末香精:≤30000。2.大腸菌群/ ( MPN/g或MPN/mL)。漿/膏狀香精、粉末香精:≤15。 食品用香精是食品生產的一種配料,不直接入口食用,而是與食品混合后,再經過一系列的加工工序,變成食品成品,供人食用。也許有人會認為,既然香精投入到食品中還要經過加工后再食用,那對食品用香精的微生物指標就沒有必要做要求。 對此,上海康久消毒技術中心的周立法先生認為,對食品用香精的微生物含量進行規定,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具有積極的意義:1.減少食品用香精中的細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數量,可降低使用了香精的食品的殺菌難度,有利于食品安全質量控制。2.一些食品使用粉末香精之后,只進行簡單的拌和操作,不再殺菌,便開始包裝、封口。這類食品包括膨化食品、面包等。如果所用的粉末香精的微生物含量低,則其對應的食品的安全性相對更高。如果所用的粉末香精的微生物數量過多,則其對應的食品的安全質量就會不合格,這種食品很容易腐敗變質。 在包裝之前,如果車間內的空氣很臟的話,則這種空氣中含有較多的微生物,這些微生物會附著在食品用香精的表面,會導致保質期內的食品發霉變質。在香精生產車間內,采用動態消毒技術,可有效對車間內的空氣進行消毒、減少空氣中的微生物含量,從而提高食品用香精的安全質量。使用安全性高的香精,也有利于提高食品的安全質量。 在食品用香精車間使用動態消毒設備,生產人員不用離開消毒場所,對人體健康無害,可實現“人機同場作業”的目的,能極大地提高生產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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